第十五章 玉兵器

(一)玉兵器的概況

第十五章  玉兵器

玉兵器的概況

     在新石器時代的多個文化圈內,用玉製做的兵器早已有所發現。例如,在二裡頭文化圈出土的玉七孔刀,二裡頭文化三期出土 的玉璋,玉鐵,玉戈中,製作均較佳。在七孔玉刀和一玉戈中已發現了紋飾,是極工整沒事兒細的平行線紋。

     商,西周以來,玉兵器的數量是不少的,較之新石器時代出土 的玉,石刀器工藝是進步多了,單從殷墟所發掘出的玉兵器數量已屬不少。

     商,周常見的玉兵器有戈,矛,斧,戚,戚壁,鐵,刀。匕首,銳,鏃等器。玉兵器的用途,已脫離了實用的性質,它主要用作禮儀,殯葬或舞蹈之具,細小的還作佩飾之用。因而在選料及雕琢方面,逐漸求精。玉兵器的形制,仍多仿照青銅兵器,由於它們製作精緻,其藝術價值是相當之高。

    玉兵器的用途,金匱論古初集說:「衛身之武器,一變而為帝王,大臣之儀仗,並以之分等級,別尊卑,故多以下為之,玉在商周,視同國寶,是其堅利不及青銅,珍貴則遠過於銅。而儀仗武器,在觀瞻不在實用,故乃以玉為之也。」李濟於『俯身葬』中,曾有如下數語,可興此說大意相同:『晉語第九,穆公衛雕戈出見使者,似乎是這種戈,是專為上級軍官用的,所雕花紋,也許就是代表用者的官衛,它的用途,好像現代指揮刀一樣,並不一定要作砍殺的勾當,』上述之說可能是對的。

(一) 玉戈

     玉兵器中最常見的就是玉戈,自商至西周,由於戰爭的形式以車戰為主,而戈的使用有利於車戰,故商至西周為戈使用的最盛時期。至春秋戰國時期,馬兵,步戰取代了的車戰之後,戈的使用便不如前了,但此時早已有了有「胡」的戈,這也是戈到了使用的最後時期,亦逐由矛、戚、鐵之類的兵器作為主要的兵器,戈也日漸地減少了。

     戈是最早形制的,是有「內」、「援」,有穿孔,而無「胡」。「援」為有刀的鋒利部份。新石器地時代晚期的二裡頭文化出土之玉戈,「內」和「援」已分別得很清楚,穿孔:是專為縛木柄而用的。穿孔大多在「內」中,亦有少部份在「援」中,穿孔間中亦有兩或三個,多於一個孔的,則另一孔可能作為穀一些彩絲或其他小的裝飾品。戈的後期發展成有「胡」,有了「胡」就更便於縛固在柄(秘)上。商代出土的玉戈,以及從殷墟出土的戈形玉、石器來看,都是沒有「胡」的。

    商周出土的玉戈,大多都沒有「胡」。一來因為戈的前期是無「胡」的,二是因為它們都不是實用之物,而禮儀上所用之器,向來都是喜仿效古器之形制,故玉戈大都無「胡」;有「胡」玉戈甚少,並都是西周或再稍後之器。而春秋戰國時期玉兵器雖然在出土中要少發現。但上述之「晉語第九,穆公衛雕戈出見使者」一語,欲明顯表示此時期仍有玉戈的出現。

     商代早已使用青銅丘器,玉兵器自然不是實用之器。在商代出土的少數大型玉戈中,尺寸大大超過青銅實用兵器,明顯表示其為威儀等級用的儀仗。玉戈也有很小型的,屬戈形佩飾或作明器之用。

     玉兵器的戈,有一些稱為「雕戈」與「銅內玉戈」。因為作為儀仗之用,故雕工和品質都力求精美。「雕戈」就是把玉戈雕成各種美麗的紋飾麗名之:「銅內玉戈」是以玉作「援」,而以銅製「內」。玉「援」上端有比「援」身略窄的短短一節,上有兩孔,將它鑲嵌入銅「內」裡,用釘釘好而成。「銅內玉戈」一般都在銅上雕飾美麗圖案花紋,或鑲嵌松石,孔雀石之類的寶石,力求美觀華麗,很具藝術價值。

    有極少玉戈還刻有銘文,也有以墨或硃砂書寫銘文於玉戈之上,稱為「墨書玉戈」和「朱書玉戈」。這些有銘文的玉戈由於非常罕見,以及它們可能是商殷王朝的記事體,書記王室之事或紀錄王命,訓戒與賞賜,都均是極難得之珍品,對研究殷代王室與古代書法,具有重大的價值。

() 劍的概況

    劍,屬短兵器,始於蚩尤。管子載:蚩尤採葛盧山之銅以鑄劍,呂氏春秋載蚩尤始造劍。周禮載桃氏為劍,按劍工謂之桃氏以其能辟除不祥太也,莖五寸,按莖即手據處也,刀二尺五寸,共長三尺,上士服之,中士之劍共長二尺五寸,下士之劍共長二尺。

    故今元出土,之銅劍凡系三代之物,很難見有今尺二以上者,古尺是短於今尺之原故,劍至商代時始製劍衣,漢時呼為劍簫,禮記載;少儀加夫繞與劍焉,詞林海錯載,夫繞即劍衣也,西京雜記載,開匣投鞘然,上古劍鞘今雖難得見,但以壙磚所刻劍鞘可證有之。商周劍鞘多以革木製紋。上嵌象牙玉花飾,故今出土之象牙玉花等多系一面作花,獨有線眼等孔,可能是商周時代鞘飾。

    吳越春秋載:伍子胥過江,解其劍與漁父日,此劍中有七星,價值百金。烈士載楚王鑄雙劍,秦時始造鐵劍,然其尺寸樣式而與前代之銅劍迥不相同。江淹銅劍讚序載,然其尺寸攻爭紛亂,銅不敷用,故以鐵代之。但山堂肆考載黃帝妙鐵造戈。刀劍錄載:孔甲採牛首山之鐵以鑄劍。但今所見者僅有秦漢鐵劍,而商周之鐵劍終未一遇。這可能因上古時尚不重視鐵器煉之法,技術未精,既非名器,無人珍惜加意保存,故今不易見之,且鐵質易朽,秦漢鐵器,至今已腐朽過半,所以商周之角器很難傳至今天,而上古之劍雖系銅鑄,但其刀非常鋒銳,宛如今之銅鐵所治。而今日之銅刀,絕不可能比之,可見古代煉銅之高妙。

   迨至漢時,士大夫朝服始佩要劍,開元禮儀   載,漢制朝服帶劍,周遷興服雜事載,漢儀諸臣帶劍至殿解劍。至晉代時以木代之謂之「班劍」。雲穀雜記載:近世官府所持假劍以木為之,號日木劍。漢晉以來,始有玉莖劍與玉具劍有別,惟其花紋樣式皆與西洋劍莖相似,而與中國之劍莖毫不相同,因東漢時期安息等國來朝,有進玉莖劍者,其上嵌珍珠寶石,花紋皆是洋式。此後中國始仿而製之,故今出土之漢晉玉莖劍,其花紋樣式皆與西洋之劍莖相似。由秦至唐,劍皆甚長,惟是洋式劍把者莖小,刀短厚而寬,而與中國之劍刀稍有不同,唐代中葉復與短劍,劍無定制,長短無度,與商周之青銅均不相同。

    一些古藉記載的著名之劍較多簡述如下:

夏禹子帝啓在位第八年,鑄銅劍一,長三尺九寸,後藏之秦望山,劍腹上刻二十八縮文,有背面,面交為星長,背記山川日月。

啓子太康於辛卯年鑄銅劍一,上有八方面,長三尺二寸,頭方。

孔甲於甲長年採牛首山鐵鑄一劍,銘日夾古,交篆書,長四尺一寸。

太甲於甲子年鑄一劍,長二尺,交日定光,古文篆書。

武丁以戊午元年鑄一劍,長三尺,銘日照膽,古文篆書。

周昭王暇以壬午年鑄五劍,各投五  ,銘日鎮   尚方,古文篆書,長五尺。

簡王夷以癸酉元年鑄一劍,長二尺,銘日駿大,篆書。

秦昭王稷以丙午元年鑄一劍,長三尺,銘日誡大,篆書。

秦始皇以丁已年採北禰銅鑄二劍,銘日定秦,小篆書,李斯刻,一埋在阿房宮閣下,一在觀台下,長三尺六寸。

漢高祖以秦始皇三十四年於南山得一鐵劍,長三尺,銘日赤霄,大篆書,及貴常服之,此即斬蛇劍也。

交帝以初元十六年鑄三劍,長三尺六寸,銘日神龜,多刻龜形,帝崩命入玄武宮。

武帝撤以元光五年鑄八劍,長三尺六寸,銘日八服,小篆書,五  皆埋之。

宜帝詢以本始四年鑄二劍,長三尺,一日毛,一日貴 ,皆小篆書。

玉莽以建國五年造威鬥及神劍,皆練五色石為之,銘日神聖萬裡伏,小篆書,長三尺六寸。

更始劍聖公在位二年自造一劍,銘日更國,小篆書。

後漢光武,秀末貴時,得一劍於南陽鄂山,交日秀霸,小篆書,常服之。

明帝莊以永平元年鑄一劍,上作龍形,沉之於洛水中。

章帝  以建初八年鑄一金剛,投於伊水中,以壓人膝之怪。

安帝祜以建初八年鑄一劍藏峨眉山。

順帝保以永建元年鑄一劍,長三尺四寸,銘日安漢,小篆書。

靈帝宏以建寧三年鑄四劍,交日中與,皆小篆書。

曹操以建安二十年於幽谷得一劍,長三尺六寸,上有金字,銘日孟德,王嗣後終身服之。

齊王芳以正始六年鑄一劍,常服之。

劉備以章武元年,採金牛山鐵鑄八劍,各長三尺六寸,一自用,一與太子禪,一與梁王理,一與魯王永,其四與諸葛亮、開公,張飛,越雲各一,均亮書。

後主禪於延熙二年造一大劍,長一丈二尺,鎮劍口山,往往人見光輝,後人求之不獲。

吳王孫權以黃武五年採武昌銅鐵,作劍千口,長三尺九寸,皆南銅越炭作之,文日大吳,小篆書。

孫亮以建衡元年鑄一劍,交日皇帝吳王,小篆書。

孫皓以建衡元年鑄一劍,交日皇吳王,小篆書。

    以上皆古代名劍,均見於著錄者,按古代以刀簽為服飾之要件,凡屬官史必須佩帶,非低威儀所開,亦防衛之要器。因此古人對於鑄劍,權為重視,故上述各名劍,其治鑄均極費心力。最著名者為乾將莫邪 ,據嚇蒙趙春秋載,幹將吳人,莫邪,幹將之妻。幹將作劍,莫邪斷髪剪爪爐中,金鐵乃濡,遂以成劍,陽劍日幹將,陰劍日莫邪。

    劍與其他兵器本無懸殊,但中國古代之公眾心以劍為神物,而不視為單純兵器。古以劍為神物之記載甚多,如周昭王鑄五劍以鎮五   ,秦始皇鑄二劍,一埋在阿房宮閣下,一埋在觀台下,均屬鎮物,漢明帝之劍沉之洛水中,水清時常有見之者,漢章帝鑄劍投於伊水中,以壓人膝之怪,漢靈帝鑄四劍,其一元故自失,齊王芳之劍無故目失,尋為司馬氏所發,屬後主劉禪鑄一長劍,鎮劍口山,人往往見其發光,吳地記載秦始皇東巡至虎丘,求吳寶劍,虎當憤而鋸,始皇以劍擊之不及,誤中於石,遺跡尚存,劍無復獲,晉書張華傳載雷煥於豐城得雙劍,送一志華,留一自鈾,日靈異之物終當化去,不永為人服也,雷煥卒子持劍行經延平律,劍從腰間躍出壓水,使人沒水取之,但見兩龍各長數丈飛去,韓愈詩,凰飛終不返,劍化會相從,即指此事也,世說載王子喬墓在京陵,戰國時有盜發之,無所見,惟有一劍,欲進取之,劍作龍鳴虎吼,遂不敢進,俄而徑飛上天,烈士傳載,楚王命莫邪鑄雙劍,止以雄進,劍在非鳴,群臣日,劍有雌雄,鳴者雌,憶則雄。

    其他記述以劍為神物者甚多,蓋古代社會不分上下,均視劍為神物,此種觀念,可見於戲劇、繪書,著述上,凡神仙處無不仗劍,大有大仗劍者不得為神仙之勢。此種觀念可能系出於桃氏之演義,按周禮載桃氏為劍,古時劍工謂之桃氏以其能避除不祥,故也,古代以桃為辟邪之物,故桃符、桃印、桃人、桃列、桃梗等皆避除不祥之物,因桃人而連及桃氏,因桃氏而連及劍,皆成辟除不祥物,因避不祥而連及神仙,古來之觀劍為神物,或是此種原因造成。

()  劍的功能

    劍,是中國最早使用的短兵器,可用以刺激劈斬,撩、撮等,但仍屬於以刺為主砍,它在中國含有濃厚的象徴意味。軍兵和兵器是群主權威的保障,為國家權威的象徴,相傳自黃帝伊始,歷代帝王登位之初,莫不鑄造寶劍,並鐫刻上「安國」、「鎮國」之類的銘語,作為君主的象徵。

    莊子的「說劍」名篇,將劍分為天子之劍,諸候之劍,庶人之劍三等,而發揮其治國的理念,稱「此劍(天子之劍)一用,匡諸候,天下服矣」以劍象徵天子「制以五行,論以刑德,開以陰陽,持以春夏,行以秋冬」的實際政治施為,這是劍首度與國家權威的結合。

    秦始皇并吞六國後,為防六國復起,收繳天下私人武器,於咸陽鑄十二金人,首當其衛的就是當時「仗劍遊俠」之徒。而後期秦命巡方的官員,通常受賜一柄可以「先斬後奏」的「尚方寶劍」,都可以說是國家權威與劍密切結合的典型。

    明末茅元儀所說「古之言兵者必言劍」,雖然相傳黃帝已鑄有「斬轅劍」,但只能是附會而已。近代偶有西周銅劍出土,但數量極少。相信自殷商到西周,由於戰爭形式以車戰為主,故所用武器以可以及遠的弩箭、戈斧鐵為主,劍的形制短小,其主要功能是近身搏擊,故必要至春秋時步戰取代車戰之後,才逐漸興起。論語中尚沒有「劍」字,但孟子中鵒出現了「撫劍疾視」、「馳馬試劍」之詞。劍的流行期間,是春秋至西漢之時。春秋時戰爭的主角是當時的「士」,為了肩負征伐的責任,「士」階層人人帶劍,並擁有各項刺激的技術。在封建體制崩潰之後。「士」流落四方,遂形成了「仗劍遊俠」之徒,為了謀生糊口,不免挾技傷人,以致與當時逐漸高沸泉了法家治信相衝突,而遭到識評和禁止,韓非子所說:「俠以武犯禁」正是指這些刺客,豪俠之流對法治的破壞,在專制君主心目中,他們是「五   」之一,自然會遭到禁遏的厄運,就是一般人對他們之「以力挾人」,也沒有什麼好感。雖然司馬遷從他們「言必信,行必果,已諾必誠」的義氣中肯定了這些遊俠,但多數人恐怕不是這麼想了。

    到楚漢相爭之時,已由步戰的陣式,逐漸被馬戰所取代了。馬上交鋒以劈砍為主,劍身細長,只宜刺擊,不宜劈砍,於是逐漸發展了薄刀厚背的大刀,成為作戰的主要兵器,等到刀的用途日廣,劍就開始沒落了,有時用以裝飾,有時用之於禮儀,或僅是防身的兵器而已,劍客之流既經常與法律發生磨隔,所以在社會安定時就沒有什麼用武之地,只有在較為動盪之時,才得到活躍的機會。

    據古籍所載,相傳又有七大名劍,分別是:湛盧、純鋦、勝邪、魚腸、鉅闕、干將與莫邪。每把名劍背後都有段動人的故事。而這些名劍全部都有春秋時吳、越、楚三國的名匠所製,如楚國治子制造的純鋦,湛盧、豪曹、魚腸、鉅闕劍,越國風湖子制造龍淵,泰阿、工布劍至佔工時期再於治金支支術的進步,已經能製選鐵劍了,尤以繼承了關越傳統技術的韓、楚所製的鐵劍最為鋒利,而尤日名,韓國名劍有堂雞、墨陽,合縛、鄭師、宛馮、龍淵、太阿等劍,這些名劍或力甚大,堅硬無比,並鍍鉻防輸,並已能造許多長劍,其中鐵劍長度一般為80cm,最長的      吳國干將莫邪夫婦製造干將,莫邪劍等都是精心鍛練而成的。在吳越楚的某些遺址,就出土 了歷史名人吳王夫差和越五勾這些春和時代稱雄一時人馳,據說越國若耶溪水,赤董山的礦土 ,最適於鑄造寶劍,故吳越向來有「寶劍之鄉」的美稱。又因南方的吳趙,水網從模,無法像北方諸國以戰爭為作戰主力,而以舟般為主,故除了弓箭之外,必須有短兵相接時的利器,以配合近身搏擊。劍在此時的用途就最適宜。相傳「越女劍」的劍擊技術之發生於越國,正是這種情況的反映。

    名劍的傳奇,到後代往往與神仙結合為一,含有濃厚的宗教神秘氣息,故秘世崛的英雄,多半會有獲得有職語的寶劍,表示他有秉承天命而生的,注定要主宰世局。如漢光帝初起時,就在南陽鄂山獲得了一柄刻有「秀霸」的寶劍,而就連「提三尺劍以定天下」的漢高祖,在後代附會之下,用以斬白蛇的劍,也名為「赤霄劍」,是在南山無意意得之的,剛巧符合「赤帝子斬白帝子」的傳聞,大抵這些傳說都與神仙及道教有關的。故道教甚至認為所謂的「兵解成仙」,也一定要用劍,否則會徒勞無功,至此,劍成了道教的「法器」,所以開壇作法的道士,照例是用寶劍驅邪避崇的緣故吧!